罐头食品消泡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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罐头食品消泡剂
一、主要成份
聚硅氧烷、非离子表面活性剂
二、技术指标
型号
不挥发物
外观
PH值
稳定性
使用范围
SH-D115
≥13%
乳白色粘稠液体
7±1
3000转/分30分钟不分层
中温食品加工、乳品、饮料、豆制品加工等行业
SH-D120
≥18%
7±1
SH-D240
≥35
乳白色或淡黄色粘稠液体
7~9
味精、医药、抗生素等发酵行业
SH-D250
≥43
7~9
三、使用范围及特点
本系列产品适用于中温食品、乳品、饮料及医药、味精、抗生素等发酵行业的水相体系消泡,具有用量少,消泡速度快,抑泡时间长,无味、无毒副作用,耐酸碱性好的特点。
四、使用方法
将本品用水或起泡液稀释为均匀的溶液后再加入起泡液中,也可直接加入,其用量一般为0.01‰-1‰,随用途而异。在发酵行业以发酵液总量的0.01‰-1‰随基料一起加入发酵罐中,也可以在灭菌后以流加的方式加入。
五、包装与贮存
⑴用50kg聚乙烯桶或200kg内涂塑铁桶,也可根据用户要求更换包装。
⑵本品应密封贮存于通风干燥处,防止雨淋,日光曝晒,不得与强酸强碱及有毒物质混装、混运和堆放。
⑶本品在符合上述条件下,自生产之日算起,存贮期为6个月,超过存贮期后若有少量分层现象,混合均匀后,经检测合格可继续使用,不影响其效果。
⑷本品按非危险品运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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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新四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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