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F
1、2006年10月1日起,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始签发FORM. F证书
2、证书中所申请的产品限于《中智自贸区协定》项下智利海关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。
3、—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格式F(FORM. F),用英文填制。其填制要求见证书正本背面所列的填制说明。
4、—智利自贸区原产地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F申请书统一使用普惠制原产地证申请书
5、HS编码填写我国现采用的国际协调统一的六位HS编码。
6、还需用英文加填签证机构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应是在智利海关备案的直属检验检疫局。
7、产品必须符合—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规,直运规则。经香港、澳门转运的货物,必须向香港、澳门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“未再加工证明”
8、申请FORM. F证书时,必须提交《—智利自贸区原产地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》、FORM. F证书、其他证明文件
9、经香港、澳门转口智利的货物,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—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后,申请人可持上述证书及有关单证,向香港、澳门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“未再加工证明”
10、FORM. F证书应在出货前30天内或出货后30天内申请办理,该期限以外的证书不予签发。证书第14栏的申请日期与第15栏的签证日期应是实际的办证日期。出货后签发的证书无需加盖后发印章。
11、按照签证操作程序第43条的规定,2006年8月1日9月30日从启运在途中的、或在智利海关仓库或保税区内暂存的货物,可享受关税优惠,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可自10月1日起4个月内
对上述货物补发原产地证书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提单、出口报关单方可办理。
12、不足600美圆的货物可以免于办理FORM. F证书,只凭出口商的声明即可办理清关手续。
13、其他签证要求按FORM. A的签证要求办理。
14、证书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。
自2006年10月1日起,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《-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》(FORM F),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。
《-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》,简称FORM F,全称为: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 FOR CHINA-CHILE FTA. 智利的进口商从我国进口时,凭借此证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优惠待遇。
特别提示:FORM F证书正本为淡绿色,出货前和出货后一个月内均可办理,但不可超过一个月!—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格式.
联系人:林国通
MOB(手机):15989835252
TEL(电话): 0755-36673673
FAX(传真):0755-25656531
MSN:linguotong336@hotmail.com
WAP(网站):www.chinaccpit.com
代理原产地证CO、亚太产地证、普惠证(FORM-A) 、东盟产地证(FORM-E)、智利产地证(FORM-F)、中巴产地证(FTA)、-秘鲁原产地证、-新西兰原产地证、
-新加波原产地证、台湾优惠产地证-ECFA、-哥斯达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等各类产地证;